来源:sdadmin发表时间:2018/9/13 9:36:23浏览量:5738
根据医院发展需求,本着合理、竞争、经济的原则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我院拟对本次采购活动进行公开招标,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
二、服务年限:三年。
三、供应商资质要求:
1.应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;
2.必须具有自主生产医用液态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药品生产许可证、营业执照;
3.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药监局颁发的医用液氧药品GMP证书;
4.必须具有医用液态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及质量标准(中国药典2015版);
5.运输车辆必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;
四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:
(一)、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:
1、技术信息资料:
(1)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;
(2)生产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(3)医用液态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药品生产许可证(复印件);
(4)医用液态氧的药品GMP证书(复印件);
(5)医用液态氧药品注册批件(中国药典2015版)(复印件);
(6)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资质;
(7) 供货商廉洁销售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;
(8)具有相关医用液氧投标中标案例及省、市级医院供货合同(提供合同复印件);
(9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。
注: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红章。
2、商务(报价)资料
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报价单
时间: 年 月 日
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:(签字或印章)投标人:(公章)
注:报价应含税、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及必要的培训、设备检修费用
(二)、投标文件格式
(1)投标人应提供包含“技术资信资料”、“商务资料”一式三份的投标文件,并分别装订成册。其中正本一份、副本两份,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样,若“正本”与“副本”不符,以“正本”为准。
(2)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,封口处贴上封条,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并注明“开标时启封”字样。
(3)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。
五、合作期间中标公司不允许更换经营企业名称,或委托其他公司代理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中标公司提前三个月出具书面申请,由院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以变更。
六、招标文件公示时间:2018年9月13至2018年9月19日止。
七、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2018年9月20日上午11:00前;投标地点: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总务科。
八、资质审查,开标时直接审查,不合格者作废。
九、开标时间:2018年9月20日下午;开标地点: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接待室(综合二楼)。
联系人:张军威。联系电话:7378247 。
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
2018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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