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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级文件公开 】居民医保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及比例

来源:石岛人民医院发表时间:2018/11/15 10:24:17浏览量:2217

居民医保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及比例

现在大部分人都参加了医保生病住院后,用医保结算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,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,那么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什么不同呢?

居民医保

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,一、二、三级医院分别为300元、500元、800元。一个自然年度内,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不同缴费档次予以支付。

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,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。支付比例分别为:一级医院80%、二级医院60%、三级医院50%。

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,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。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(含4万元)部分,支付比例分别为:一级医院80%、二级医院65%、三级医院55%;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,支付比例分别为:一级医院80%,二、三级医院70%。

职工医保

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一、二、三级医院分别为400、700、900元。

住院费用报销方面,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部分,报销比例为:一级医院90%、二级医院85%、三级医院80%;1万元到4万元部分,报销比例为:一级医院92%、二级医院90%、三级医院88%。超过4万元的部分实行医疗保险大额救助,最高支付限额为46万元。

具体救助比例分段确定: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至24万元部分的救助比例为90%,超过24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救助比例为80%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年度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;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,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上述报销比例指的是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。如果住院时使用一些目录范围之外的自费药品等,医保是不能报销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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